2月28日,爱玛科技公告显示,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可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600030)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规模为 20亿元。
本次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全部由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共同包销,包销数量为3,870手,包销金额为387万元,包销比例为0.19%。
爱玛科技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原始公告链接地址: 爱玛科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以上内容为自选股智能机器写手差分机完成,仅作为用户看盘参考,不能作为操作依据。) 风险提示:以上内容仅作为作者或者嘉宾的观点,不代表和讯的任何立场,不构成与和讯相关的任何投资建议。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投资者应根据自身情况考虑投资产品相关的风险因素,并于需要时咨询专业投资顾问意见。和讯竭力但不能证实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原创性,对此和讯不做任何保证和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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